境外输入病例法律

境外输入病例且未参加医保,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总体上把握的是两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二是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下一步还将与国家有关政策做好进一步对接。

扩展资料:

防范境外疫情的输入和扩散措施:

一是即日起,首都机场全部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进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机场T3D处置专区。实施远端管控、近端筛查、科学处置、责任交接、闭环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国境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全部入境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卡》填报,实施全员、全项、电子化、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形成全方位、全链条、全闭环的立体防控体系。

二是全面实施集中隔离措施。最大限度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从3月16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进京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集中观察点将配置专业医护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健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使回国人员更安全、家人更放心。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可进行居家观察。集中隔离观察期间,隔离人员费用需要自理。

三是对于虚报信息,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体系。

中新网-北京对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就诊费用问题作出回应

中新网-所有境外进京人员集中隔离14天 隐瞒纳入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