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育局规定幼儿园退费标准
市民提问
贵阳市9月份发生疫情,民办幼儿园按要求停学至今仍未恢复入园,请问停学期间已缴纳的学费和生活费能退吗? 贵阳市教育局 民办幼儿园收费执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5]2133号),疫情期间若暂无新的民办幼儿园收退费通知,则按照2133号文件规定执行,即:保教费当月缴纳后连续15天以上(含15天,含法定节假日)未入园的,按70%清退保教费;伙食费当月缴纳后连续5天以上(含5天,不含法定节假日)未入园的,按幼儿当月应在园天数,计算出幼儿实际在园天数进行伙食费退费。除此以外,还可以采用抵缴下月费用的方式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