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由来
法的由来如下:
法的起源是指法的起始和发源。在长期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对法的起源问题,存在过神创说、暴力说、契约说、发展说等。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古代时期,中华大地就出现了法律。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就是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制定的。当时,纸张还没有出现,人们都是把文字刻在竹简上。而相对严肃、庄重的法律,则刻录在青铜鼎上(所谓青铜鼎,通俗的说,就是用青铜制作的四脚大缸),这就是所谓的子产铸刑鼎。
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的象征,獬豸一直受到历朝的推崇。相传在春秋战国时期,楚文王曾得到一只獬豸,照獬豸头部的形状制成帽子戴于头上,于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带着这种冠。
汉承秦制也因袭了这种制度。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至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绣有“獬豸”图案的补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