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职业放贷人的认定

法律分析:职业放贷人指的是从事高息放贷,即民间俗称的放高利贷的个人,或是资金实力强但挂着投资担保公司的名头,向个人或企业从事民间放贷的个人。职业放贷人这一群体由于其准入门槛低,部分个人或单位风险控制和法律意识淡薄,往往伴随着高利贷、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暴力收贷等违法犯罪行为,职业放贷人的这些行为不仅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有损借贷人的合法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因此国家明令禁止职业放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