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什么责任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五、将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为:“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面对恐怖主义思想网络渗透的办法:
网络是恐怖主义思想传播的重要途径。我们在日常上网过程中发现疑似含有恐怖主义思想的宣传品、音视频时应当做到:
(1)及时停止观看。
(2)不在手机或电脑上下载、保存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3)不散布、不转发、不传看相关宣传品、音视频。
(4)对在网络公***空间传播的含有恐怖主义言论、图片、音视频等,不评论、不讨论。
(5)通过视频网站设立的“暴恐音视频举报专区”链接,或各类手机应用的违法举报入口进行举报。
我国对待恐怖主义的原则立场是: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
我国反恐怖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群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