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法颁布时间

1996年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4月20日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

新职业教育法创新意义:

1.必将促进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法律体系的建构

(1)从职业教育性质、职业教育地位、职业教育发展路径、职业教育管理四个方面规定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纳入新的法制化轨道,为我国依法实施高质量职业教育提供法律支撑。

(2)与旧《职业教育法》相比,新《职业教育法》40个首次可谓国家职业教育法律的批量性创新。这些批量性创新内容均归纳、总结、提炼于我国职业学校的本土性改革实践。以职业学校长期实践和各级政府政策不断改进为基础,以批量性创新为显著特点产生的新《职业教育法》,不仅体现国家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最新最高的法律水平,而且必然会通过连结国家职业教育领域其他现有或今后出台的相关法规、规章,形成独立于世界职业教育法律体系框架的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从这个角度看,新《职业教育法》 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必将逐渐改变我国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的认识

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各界程度不同地存在职业教育是末流教育、边缘化教育的不正确认识,许多家长不愿意将子女送入职业学校学习,职业教育的投入没有体现国家关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意见。随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逐渐产生影响和市场发展对职业教育数量需求加大、质量要求提高,这种不正确认识虽然有所改进,但进步缓慢。新《职业教育法》的一系列创新性法律规定,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强化职业教育法律执行的强制性,必将促使新《职业教育法》的法律规定得到大面积的落实,而大面积落实的结果又必将明显改变社会各界对于职业教育地位和作用的不正确认识,从而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3.必将有效促进职业教育朝着高质量方向发展

首先,新《职业教育法》在界定职业教育的性质、地位、职能基础上,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规定了职业教育发展的路径和应达目标,为大力发展高质量职业教育立下了“铁规矩”;

其次,旧的《职业教育法》***5章40条。新的《职业教育法》 ***8章69条,增加了3章29条。篇幅由原来的3400字增加到10346字。条款数量的增加和法律内容深度广度的扩展改变了传统的法律原则性和内容粗线条格局,篇幅长、内容多、微观细三个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会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产生多侧面促进作用;

再次,新《职业教育法》在职业学校监管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新规定。这些新规定意味着我国职业学校依法办学需认真,存在差距须缩小,高质量培养要到位,经济社会贡献度要提高。意味着依法办学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所有职业学校必须按照新《职业教育法》的规定要求强基、清障、固本、规范、创新,提高办学水平。可以预见,随着新《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我国职业教育必将迎来高质量发展时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职业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

机关、事业单位对其工作人员实施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三条 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制度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撑。

第四条 职业教育必须坚持中国***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面向市场、促进就业,坚持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

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传授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培养技术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第五条 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第六条 职业教育实行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地方为主、行业指导、校企合作、社会参与。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