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生活在这个区域所有民族的居民群众按照依法

法律主观:

对于我国少数民族所聚居管理的区域自治地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作出了以下规定: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二条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以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内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或者民族乡。 民族自治地方依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可以包括一部分汉族或者其他民族的居民区和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