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58条规定合集

合同法第58条规定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的一些法律后果。当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当事人因履行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如果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则应当折价补偿。此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财产返还

当一份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时,基于该合同已经履行的部分,当事人所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这种返还原则体现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返还的财产可能包括货物、款项、服务等多种形式,具体应根据合同内容和履行情况来确定。

二、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时的折价补偿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财产的性质或实际状况,可能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例如,某些特定的服务或定制产品一旦履行完毕,便无法恢复原状。此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折价补偿,以弥补对方因合同无效或撤销所遭受的损失。

三、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欺诈、胁迫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则该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对方因合同无效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利润损失、机会成本等。赔偿责任的确定应根据过错程度、损失大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四、双方过错时的责任承担

如果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原因在于双方都有过错,那么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体现了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诚实信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

合同法第58条关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在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产返还、折价补偿和赔偿责任等问题,以实现公平、公正的法律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