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从业资质是指什么?
设立担保公司的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 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