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上只有公司老总签字没有盖公章有没有法律效力
有效。 ?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司法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是依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在对外关系上,法定代表人是以法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与公司(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 ?
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法人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并接受法人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法人签署的法律文书。对外的职务行为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法人)承担。 ?
退一步讲,即使双方相互约定在合同上必须加盖合同专用章,那么也只能说明合同存在瑕疵。合同的无效是在合同的成立基础上,必须欠缺法定有效要件,而被宣告为无效。除非当事人一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者存在某种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外,不容一方当事人任意反悔请求解约,否则当事人在违反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扩展资料:
案例:签订合同未盖章是否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
2012年9月11日,日照甲公司与临沂乙公司因托运需要签订运输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甲公司加盖了合同专用章,乙公司却未加盖合同专用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突然以乙公司未盖合同专用章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为此,双方发生了纠纷。 ?
法院认为:乙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应属合法有效。 ?
本案中,甲公司没有法定理由主张合同无效,但甲公司却一直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乙公司可以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依法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中国法院网-签订合同未盖章是否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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