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安乐死”?“安乐死”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危害?

西方有些国家已经开始认同安乐死的地位,但是我们不认同,始终都是把这个当成违法的东西。安乐死本身并不可怕,一个人,如果他得了绝症确实也是治不了了,现在通过所有的药物都没有办法缓解他的痛苦,这种情况下让他安心的离去也是一种对人的尊重,但可怕的就是怎么去监管这个问题。

我们始终不认同安乐死就是怕出现那种被安乐死的情况,因为你永远想象不到人性有多么黑暗,在医院里面发生过很多为了一张死亡证明,搞了很多骗局的例子。这个人实际上不是自然死亡,但是医院只要出具了死亡证明,那就是抢救无效,那就是这个人有了一个合法的死亡渠道,如果社会中一个活生生的人,他突然死亡了,那就要去送到医院鉴定,那到底什么原因啊,医院出了死亡证明才能去火化,不然这会被当成刑事案件的。

安乐死必须要有限制,因为在什么样的人身上可以医院要审查,家属要同意,还要有一个第三方的机构能够去监管。是真的能够监管到这个东西的合理性,认为病人确实是到了需要使用这种手段的时候,家属以及医院的意见也都是同意的,那经过这样一个第三方机构审判认为合理,那可以使用这种方法,只不过这涉及到太大的代价了,怎么保证对第三方机构公平公正啊,这可是关乎到人的生命安全的某种意义上来说,它不比法庭的重要性低。

国外之间同意了这个东西,是因为国外的法律它和我们的法律是不一样的,欧美法系和我们的法律思想是可能有不同,他们更追求自由平等人权。而我们更倾向于公平公正,我们有历史上自己的法律,虽然现在与西方的法律也在逐渐接近,但在很多方面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