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国家机关”的定义是什么?

所谓国家机关,是指国家为行使其职能而设立的各种机构,是专司国家权力和国家管理职能的组织.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军事机关

国家机关是指凡一切代表国家权力和行使国家行政、检察、审判等职能,组织协调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等活动的依靠国家财政的独立核算单位

我国宪法和法律均确认,国家机关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履行管理社会的公***职能的相应权力机关,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合审判和检查机关)等

这里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海事、铁路等亏门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物价、海关、边防等行政部门以及纪律检亘、监察部门、经济合同仲裁机构。

国家机关是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等.”我国宪法对国家机关的概念和范围都已做了明确的规定

刑法中所谓“国家机关”,仅仅是指根据宪法的规定而设立的机构.即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国***产党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政协机关,都不属于国家机构,也不属于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