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国家强制性表现为

法律的国家强制性表现为: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定和制裁、国家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国家是保护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

一、法律简介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马克思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总称。

二、法的精神

法律是最高的社会规则,掌控法律就等于掌握人类的命运。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来制定,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应该被人民所掌握。如此才可确保国家性质的纯粹性,调和社会矛盾的有效性。

法律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是为了规范活着的人而不是死去的人。法律工具主义者把法律当成僵化的工具、不变的教条。它违反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法律是人类社会创造的客体,也是人类解放自身的工具,它反过来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法的特征和本质:

1、法的特征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

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对其教育,改良。

2、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说,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法是一种历史现象,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到了***产主义社会,私有制、阶级、国家消亡的时候,法也就随之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