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源在于什么?
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源在于劳资矛盾发展的结果,《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一定要合法,经邦建议采取以下四方法,这样可以规避不必要的劳资矛盾。
第一,企业规章制度要完善。如企业招聘、试用、录用员工,企业人员培训等,企业与员工关系在何情况下解除等方面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
第二,新员工的入职审查要严谨,特别是要认真审查其相关内容。比如:要搞清楚此人是从哪个单位来的,是否在原单位参加过培训;挖来的人才是否会对原单位造成损失,如若会造成损失,那么接纳此人的企业将要承担连带责任。
扩展资料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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