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打官司请当地律师还是外地律师
法律分析:(一)当地律师一般在所在地的人际网络交际比较熟悉,在案件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可能会少走一些弯路,与法院的沟通也会更顺畅,对案件进展比较有利。并且聘请当地的律师可以免去不必要的差旅费,与当事人会见梳理案情也非常方便。(二)当然一些特定的案件,当地律师可能不会受理,比如当事人与当地政府产生纠纷的案件,当地的律师认为比较容易得罪当地势力,对自己今后职业生涯不利,又或者对方背景复杂,上下的人员关系都熟悉,案件的调查取证出现阻碍,案子打赢的几率很小的情况下,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将会是持久的拉锯战,当地律师也不会白费功夫去帮你打官司,聘请外地律师甚至是北京的律师将会是当事人更好的选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