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效力范围其含义分别是什么?
法律生效的范围,包括法律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1)法律对人的效力。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哪些人(包括法人)适用。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属人主义,又名国民主义;属地主义,又名领土主义;保护主义;以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补充。
(2)空间效力。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在哪些范围内适用。一般说来,一个主权国家的法律适用于主体所及的全部领域,包括陆地、水域及其底土和领空。此外还包括延伸意义的邻土,即本国驻外使馆和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船舶和飞行器。
法律的空间效力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在局部地区生效;不仅在国内而且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3)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开始生效和何时终止生效(或失效)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力的问题。
①法律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法律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明文规定生效的时间;由该法律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后生效。
②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的废止时间,是指绝对地使法律的效力消失。法律终止生效的方式一般有两种:即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
③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法律的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适用,该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律就没有溯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