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_通告

安丘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潍坊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决定对禁售、禁燃、禁放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禁放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二、禁售、禁燃、禁放区域

安丘市全区域。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45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安丘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