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药品携带规定
香港入境药品携带感冒药、退烧药、止痛药、消炎药、胃药、跌打损伤药、花露水驱蚊水、眼药水、风油精等日常用药是没有问题的。在随身行李内携带药物以供合理自用的,是允许携带的。但是对于危险药物、抗生素等受香港法例管制的药物,需要医生处方才可以携带过关。有需要携带药物的同学,最好是先了解一下是否属于管制类药品;如是,前往香港记得带上医生开具的处方。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携带药品进入香港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药品的数量应当与个人用量相符,并且是个人自己使用或治疗病症的用途。
2、携带的药品应当是符合香港法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药品。
3、携带的药品必须是合法获得的,并且必须携带医生的处方(如果适用)。
综上所述,由于旅途疲劳等原因,容易感冒,所以携带一些感冒药是必须的,如感冒清热颗粒、抗病毒胶囊、感冒止痛片等。但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药品的成分不同,所以在选择时应该根据自己的体质和药品禁忌来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