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有5个月没交会被停掉吗?第六个月可以开始继续交社保吗

社会保险接续:

已在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具有个人社会保险编号的参保人员,因中断缴费等原因个人自愿选择通过委托银行划转方式接续缴纳社会保险。

(一)业务受理范围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接续

本市行政区划内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以及不为用人单位所招用、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形式提供劳动或从事其他劳动和工作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限户籍所在地及户籍性质,可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站)办理缴费申报。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接续

原参加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在暂停或转为其它险种后,现需重新接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所(站)办理缴费申报。

(二)申报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接续社会保险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复印件(是指在银行柜台上取(存)款后由银行打印的业务凭证,该凭证能准确反映出银行卡号及持卡人姓名),或银行终端机打印出的带有完整姓名、银行卡号的小票复印件。

(3)代缴代付银行卡不得使用信用卡。

(4)个人接续社会保险前为单位缴费的,转为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人办理,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居民医保续保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户口薄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本人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复印件(是指在银行柜台上取(存)款后由银行打印的业务凭证,该凭证能准确反映出银行卡号及持卡人姓名),或银行终端机打印出的带有完整姓名、银行卡号的小票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为其缴费的监护人工商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

(3)非本人办理,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