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搜手抄报法律
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本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交友不慎以身试法
黄某某、王某、黄某某都是十五、六岁的青少年,在昆明市某中学读初中,都是父母的乖孩子,听话的好学生。但自从交上了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做朋友后,他们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22岁的朱某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刑满释放后朱不思悔改,为贪图享乐,不劳而获又重新走上了犯罪道路。为找帮手,他通过别人认识了黄某某、王某和黄某某。在他的诱导下,黄某某三人产生了邪念,他们合伙在一二·一大街云大人行天桥下、北门街丁字坡,采用几个人围住一个学生进行威胁的手段,抢走了14岁的学生刘某,13岁的学生何某的自行车,销赃挥霍。
就这样在昆明市的许多地方,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将犯罪之手伸向了无自我保护能力的未成年学生。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黄某某参与抢劫16次,王某参与抢劫13次,黄某某参与抢劫9次……最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黄某某、王某、黄某某有期徒刑四至六年。
法官点评:这三名正值花季的孩子,原可以在明媚的阳光下、在父母身边、在学校里幸福地学习、生活着,仅仅因为交友不慎,自己又缺乏辩别善恶是非的能力,导致以身试法,成为了罪犯。教训是深刻的,望广大青少年以此为鉴,珍惜今天的一切,好好学习和生活,做个诚实守法的公民。
不劳而获身陷囹圄
17岁的邢某某,因家境贫困,从会泽老家来昆明谋生,2002年6月,经人介绍在昆明市北门街一姓郑的女士家做保姆,因手脚勤快,深得郑女士的信任。
2002年8月的一天,做保姆两个多月的邢某某对日复一日的家务劳动感到厌倦,想到了回家。看着主人家的CD等物,邢某某想为何不把这些东西一起带走。于是邢某某就打电话找来表姐夫秦某某“帮忙”。二人趁郑女士上班不在家的时候,喊了一辆面包车,在附近工地雇了几个民工,来到郑女士家搬电视机、CD机等物。当二人将偷来的东西拉到秦某某的住处,盘算着如何销赃挥霍时,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仅仅几个小时,公安干警就将他们抓获归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判处秦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点评:17岁的邢某某犯罪的根源是没有正确的人生观,没有一点吃苦耐劳的精神,更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记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要依靠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的报酬。
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2002年7月30日晚9时,天已完全黑了,昆明市小坝立交桥下的人行道上只有几个行人。这时一名行色匆匆的少女快步走到路边一电话亭内,但她没有打电话。过了一会儿,一名中年男子走到她身边,两人低头交谈了几句,少女从身上掏出了一包东西给那名男子,男子接过后打开包仔细看了看里面的东西,随手沾了一点放入嘴中,然后从裤包里拿出一叠钱交给了少女,二人正想分头走开。候在路边的公安人员冲了上去。经盘查,少女刘某,只有17岁,是镇雄县来昆打工者,购毒者是本市一名吸毒人员,二人通过电话约定交易毒品。法院审理此案后,以贩毒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
法官点评:不管是谁都应远离毒品,刘某作为未成年人,更应远离毒品,但她为了牟取私利,不惜以身试法,贩卖毒品,既害人又害己,最终身陷囹圄。我们呼吁广大青少年朋友: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家庭破碎误入歧途
年仅15岁的杨某从小父母离异,杨某跟随父亲生活,后父亲去世,他居无定所,而生母对他漠不关心、置之不理 ,他便以居委会为家,每天在居委会领取6元的生活费。居委会下班后,空虚、寂寞的他望着街上打闹游玩和他一般大的少年,不由自主地融入他们之中。很快,他认识了一名与他有相似经历、年龄相仿的少年高某,没有亲人关爱的他们,很快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面对色彩斑澜的世界,他们既兴奋又困惑,杨某每天领的6元生活费显然不够他们的花销,于是他们打起了同龄人的主意。
今年3月6日,杨某、高某在一巷子里遇到了学生韩某,杨某在露出腰间携带的匕首后,逼迫韩某交出现金10元及价值700元的小灵通,俩人在变卖小灵通后将所得现金挥霍一空,第一次作案顺利得手后,高兴之余他们又在寻找下一个作案目标。6天后的夜晚,正在吃夜宵的杨某、高某见到3名学生携带手机经过,杨某便将3人带到如安街,高某将手中的啤酒瓶摔碎并手持半截瓶子威胁,受到惊吓的3学生交出了一部摩托罗拉手机和2元钱。当晚两人将手机卖出,将所得钱用来饮酒作乐,当两人感叹挣钱容易时,警方得到群众举报将两人抓捕归案。
五华区法院审理后,考虑到两人作案时均未满18岁,且被抢手机已追回发还了被害人,以及两人的特殊的家庭环境,对他们减轻处罚,均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法官点评: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一言一行对他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都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当然大的社会环境也可能影响孩子的成长,但他们面对的是同样复杂社会环境,不同的只是各自的家庭教育,因此要告诫父母们,你们手中掌握着孩子80%的幸福,请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不要抛弃他们。
贪图暴利牺牲青春
2001年9月1日下午2点左右,昆明火车站候车室里人来人往,开往广州的列车已进站候客了,旅客们纷纷涌往检票口准备进站上车,但奇怪的是,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脸色苍白地坐在椅子上,身边没什么行李,但手里却拿着一张车票想进站但又不动身,车站工作人员以为他病了,忙上前询问他是否需要帮忙,但他见状后惊恐地站起来,踉跄地走向进站口,这一切被车站执勤的公安人员看在眼里,他们觉得这其中定有蹊跷,便上前堵住了少年,少年一下子瘫在地上并口吐白沫,公安人员急忙将他送入医院,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医院查出少年胃内有两包异物,经排出后发现是两包用避孕套包装的海洛因,其中一包已发生破裂,毒品海洛因净重32克。
经查这名少年姓陈,贵州盘县人,年仅17岁,原在昆明一旅社当服务员,一天他在打扫卫生时了现一包白色粉末状的东西,起先他不以为意,随手放在自己屋内,后来偶然得知这是毒品海洛因,他开始时感到害怕,想把它丢掉,但又听人说这东西带到广东能卖大钱,于是财迷心窍,模仿起电视里的画面,将海洛因包装好吞入腹内,买好车票便欲前往广东,不料发生了意外,若不是公安人员及医生及时抢救,陈某性命难保。事后,陈某被五华区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点评:又是一起未成年人涉毒案件,陈某为了贪图暴利,不惜牺牲自己的身体健康,采用人体携毒的方法运输毒品海洛因,最终没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为大家充当了一个不光彩的反面素材。
对待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要抓重点群体,认真做好流浪儿童、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未成年人和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工作。对流浪儿童,要研究制定救助保护政策,推进大中城市和交通枢纽地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努力形成独立的救助保护工作依托,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乞讨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对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要建立完善养育、监护、教育、管理的工作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开展救助;对闲散未成年人,要推广建立区域性信息管理系统,成立专门社工队伍。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要推进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努力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失学、辍学,拓宽未成年人就学渠道。要加强工读教育,切实把工读学校办成教育、矫治、挽救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阵地。
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齐心协力,努力推动重点工作项目和措施落实到基层。同时,要抓基础性工作,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指导支持各地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为开展预防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建立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