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世纪罗马法律大师

度量衡:

罗马创建的度量衡体制不仅在意大利使用,而是遍及整个帝国的领土,这个体制下人们制造了120公里长的网。统一的度量衡不但促进了商品的运输和推广,还促进人才和思维方式的交流。

在古罗马,恺撒大帝以军队行军时行走2000步为一“罗马里”。后来被英国人沿用,这便是“英里”。

法律:

指罗马***和国末期至公元3世纪的法学以及 3世纪末叶至6世纪法学家编纂法典的重大成就。

罗马古典法学 罗马***和末期至公元 3世纪的罗马法学。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见罗马法)内容原很简单,于公元前5世纪中叶颁布,颁行不久即被毁坏,所余残缺不全;而自公元前3世纪,罗马版图逐渐扩大,与希腊、埃及等国交往频繁,各族杂居,发生不少法律问题有待解决。最初宗教、天文、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职权均为贵族中的僧侣所垄断。公元前254年,平民中的僧侣戈伦卡留斯将有关文献全部公开,并公开讲解法律,学习法律的人遂不限于僧侣。由于法律研究者逐渐增多,加以受到希腊哲学、艺术和科学的影响,在法的解释方面也对原来拘泥成文、忽视理论的情况有所突破。一些法学家并将提出的法律问题及其解答汇编成书,还从个别问题概括出一般性的规则。到***和末年,更有人将这些规则以格言形式编辑整理成书,遇有法律未曾规定的问题,即根据书中规则加以解决,从而使罗马法学有了发展。

两大学派 奥古斯都(公元前27~公元14在位)当政时期,开始有M.A.拉别奥(约公元前50~公元20)和G.A.卡皮托(?~公元22)两大法学家互相争辩,形成两大学派。拉别奥博学而富才华,在政治上坚持***和政体,主张革新法律,曾任裁判官,但未接受奥古斯都向他提出的罗马执政的要职,常年从事教学和著述,死后留下的著作包括对《十二铜表法》的注释等在内,达400卷之多查士丁尼执政时于公元533年编成的《学说汇纂》,引证了不少拉别奥的语录。卡皮托是拉别奥的对立派,拥护帝政,在法学界的影响不及拉别奥。拉别奥的门人主要有普罗库卢斯,卡皮托则有门人M.萨宾(?~公元64)。双方各持门户之见,争辩激烈,所以后人惯用普罗库卢斯和萨宾两派的对立代替原有的拉别奥和卡必多两派1世纪初,继普罗库卢斯派的主要有P.J.凯尔苏斯(约公元67~130),继萨宾派的主要有S.尤利亚努斯等人。那时两派间已渐趋融洽继之又出现S.庞皮尼乌斯(?~约161)和盖尤斯两大学者,后者自称属于萨宾学派,身世不详。他们曾对罗马法学作出重要贡献,特别是盖尤斯著有《法学阶梯》,长期用作法科学生的课本。查士丁尼时于公元533年完成的《法学阶梯》,即以他的原著为蓝本。该书手抄本于1816年由德国史学家B.G.尼布尔(1776~1831)在意大利维罗纳图书馆发现。

法学家的解答 自公元前27年帝政伊始到戴克里先(284~305在位)被拥立为帝止,为罗马法的发达时期。在这一时期中,法学家的解答成为当时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家的活动有编撰、办案、答复和著述四项,其中对罗马法贡献最大的是答复和著述。法学家解答问题的***同原则是:凡依旧法解决问题有失公平时,就从旧法的基本原则中推演新的具体办法,加以解决。但历代皇帝对法学家的解答一贯采取限制态度。首先是奥古斯都对法学家的解答加以限制,规定了所谓解答特权,即凡享有该项特权的法学家的解答才有法律效力。以后的皇帝也无不沿用这一办法。哈德良皇帝(117~138年在位)规定:法学家对于同一问题的解答,必须内容一致时才有法律效力,如不一致,法官援用与否可自行决定。

五大法学家 公元 426年颁布并在东、西罗马帝国同样生效的《引证法》正式承认盖尤斯、J.保罗(?~约222),D.乌尔比安(约170~228)、A.帕皮尼安(约150~212)和H.莫德斯蒂努斯(?~约 244)五大法学家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并规定凡法律问题未经明文规定的,悉依五大法学家的解答加以解决;如他们的解答并不一致,取决于多数;人数相同时则以帕皮尼安的解释为准。

罗马法有市民法(一译公民法)和万民法之分。市民法适用于罗马市民,万民法适用于非罗马市民之间或他们与罗马市民之间的关系。五大法学家中,帕皮尼安和莫德斯蒂努斯二人与另一位法学家U.马塞卢斯(?~约166)对调和市民法及万民法的矛盾也作出了贡献。

在法学理论方面,早在公元1~2世纪,普罗库卢斯派的凯尔苏斯在希腊哲学和自然法思想的影响下,就对法下了一个定义:“法是决定善良和公平的一种艺术。”这个论点标志着《十二铜表法》中家父权,即在家庭中父权高于国家法律的陈旧观点的改变,对罗马法学的发展曾起了积极作用。五大法学家中的乌尔比安认为自然法就是生物间的规则。在罗马法的分类方面,他主张分为市民法、万民法、自然法(见古典自然法学派)三大类,并指出万民法规定奴隶不被认为是人,而自然法则认为一切人都是平等的。另一罗马法学家弗洛伦提努斯(?~约 111)也认为奴隶制违反自然。盖尤斯对于自然法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留传下来,但他主张二分说,即将自然法和万民法合成一类,与市民法相对。

3~6世纪的罗马法学 这一历史阶段的罗马法学,主要表现在法学家在法典编纂方面的贡献。公元 294年颁布的《格雷戈里安努斯法典》,其内容原为哈德良皇帝当政时期至294年的法律,法典就因由法学家格雷戈里安努斯主编而得名。《海摩格尼安努斯法典》颁布于 324年,也以主编该法典的法学家海摩格尼安努斯的名字命名。《狄奥多西法典》颁布于438年,虽以令编纂该法典的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二世命名,但这部法典之编成,有赖于许多法学家的***同努力。至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其中《杳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和《法学阶梯》三个部分,都是由查士丁尼皇帝(525~565在位)选任的法学专家组成委员会负责编纂,并由著名法学家特里波尼亚努斯(约470~545)主持;《法学阶梯》的编成,主要就是出于他的建议,并由法学教授三人完成任务。最后一部分《新律》,也全部是由法学家汇集查士丁尼执政期内所颁发的令,编辑整理成书的。

历法:

公历起源于古罗马历法。罗马的英语原来只有10 个月,古罗马皇帝决定增加两个月放在年尾,后来朱里斯*凯撒大帝把这两个月移到年初,成为1月.2月,原来的1月.2月便成了3月.4月,依次类推。这就是今天世界沿用的公历。

January——1月

在罗马传说中,有一位名叫雅努斯的守护神,生有先后两副脸,一副回顾过去,一副要眺望未来。人们认为选择他的名字作为除旧迎新的第一个月月名,很有意义。英语

January,便是由这位守护神的拉丁文名字January演变而来的。

February——2月

每年2 月初,罗马人民都要杀牲饮酒,欢庆菲勃卢姆节。这一天,人们常用一种牛、草制成的名叫Februa的鞭子,抽打不育的妇女,以求怀孕生子。这一天,人们还要忏悔自己过去一年的罪过,洗刷自己的灵魂,求得神明的饶恕,使自己成为一个贞洁的人。英语2月February,便是由拉丁文Februar-ius(即菲勃卢姆节)演变而来。

March-----3月

3月,原是罗马旧历法的1 月,新年的开始。凯撒大帝改革历法后,原来的1月变成3月,但罗马人仍然把3 月看做是一年的开始。另外,按照传统习惯,3月是每年出征远战的季节。为了纪念战神玛尔斯,人们便把这位战神的拉丁名字作为3月的月名。英语3月March,便是由这位战神的名字演变而来的。

April——4月

罗马的4月,正是大地回春.鲜花初绽的美好季节。英文4月April便由拉丁文April(即开花的日子)演变而来。

May——5月

罗马神话中的女神玛雅,专门司管春天和生命。为了纪念这位女神,罗马人便用她的名字——拉丁文Maius命名5月,英文5月May便由这位女神的名字演变而来。

June——6月

罗马神话中的裘诺,是众神之王,又是司管生育和保护妇女的神。古罗马对她十分崇

敬,便把6月奉献给她,以她的名字——拉丁文Junius来命名6 月。英语6月June便由这位女神的名字演变而来。也有学者认为,Junius可能是个代拉丁家族中一个显赫贵族的姓氏。

July——7月

罗马统治者朱里斯*凯撒大帝被刺死后,著名的罗马将军马克*按东尼建议将凯撒大帝诞生的7月,用凯撒的名字——拉丁文Julius(即朱里斯)命名之。这一建议得到了元老院的通过。英语7月July由此演变而来。

August——8月

朱里斯*凯撒死后,由他的甥孙屋大维续任罗马皇帝。为了和凯撒齐名,他也想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一个月份。他的生日在9月,但他选定8月。因为他登基后,罗马元老院在8 月授予他Augustus(奥古斯都)的尊号。于是,他决定用这个尊号来命名8月。原来8月比7月少一天,为了和凯撒平起平坐,他又决定从2月中抽出一天加在8月上。从此,2月便少了一天。英语8月August便由这位皇帝的拉丁语尊号演变而来。

September——9月

老历法的7月,正是凯撒大帝改革历法后的9月,拉丁文Septem是“7”月的意思。虽然历法改革了,但人们仍袭用旧名称来称呼9月。英语9月September,便由 此演变而来。

October——10月

英语10月,来自拉丁文Octo,即“8”的意思。它和上面讲的9月一样,历法改了,称呼仍然沿用未变。

November——11月

罗马皇帝奥古斯都和凯撒都有了自己名字命名的月份,罗马市民和元老院要求当时的罗马皇帝梯比里乌斯用其名命名11月。但梯比里乌斯没有同意,他明智地对大家说,如果罗马每个皇帝都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月份,那么出现了第13个皇帝怎么办?于是,11月仍然保留着旧称Novem,即拉丁文“9”的意思。英语11月November便由此演变而来。

December——12月

罗马皇帝琉西乌斯要把一年中最后一个月用他情妇的Amagonius的名字来命名,但遭但元老院的反对。于是,12月仍然沿用旧名Decem,即拉丁文“10”的意思。英语12月December,便由此演变而来。

1582二月,罗马教廷要求从 1582 年十月减去十天, 因此1852 年十月四日后面紧跟着就是十五日。 在意大利,波兰,葡萄牙 和西班牙都这样处理了。 其他天主教国家也很快跟着这么做了,但是新教国家不愿意修改, 而且希腊等东正教国家直到20世纪初才修改。 这个改革在英国及其殖民地(包括现在的 USA)在 1752年执行了。 这样 1752 年九月二日后面跟着 1752 年九月十四日。

其他的太多了,建议楼主去看看书店买一下参考资料中的书,才不到10元。

如果依然麻烦可以去我的博客里下PDF版的。

网络上下载的地址是/wzny/l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