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失业保险,其特点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由政府负责向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暂时失去生活一定时间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和再就业服务。

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的区别在于,它具有保障生活和促进再就业的双重功能,与劳动力市场的贴近度高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互助性更加突出。

失业保险的特点:

一.普遍性

主要是为了保障工薪族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覆盖范围包括大部分劳动力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独立于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独立于就业形式,不分城乡居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有企业的四类人到国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的七类九人,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命令的

由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强制执行。根据规定,纳入失业保险制度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互惠互利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同承担。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全部纳入失业保险基金,不分来源渠道和缴费人性质,在统筹地区统一调度使用,发挥***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