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跟杆逃费属于什么性质
逃费是违法行为,损失在5000元以上就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这种行为属于抢夺罪,被告人通过公然闯卡的方式,应缴的费用没有缴纳,导致停车场应该正常收的费用没有收到,这种方式表面上看起来并不是从被害人手中强行夺取财物,但收费方难以对被告人所逃避的费用进行追索,从而产生直接的财产损失,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停车场跟杆逃费属于违法行为。对于逃避停车费的行为,停车管理员可以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其进入及离开停车范围的时长,证明其存在逃费的行为,统计数额等。可以同业主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停车费等损失。停车场跟杆逃费是很严重的,这是恶意逃避缴纳停车费的行为。一般有停车杆的场所一般都是公路收费站和收费停车场,这些场所,都是一车一杆,按照规定收费,你享受了别人提供的有偿服务,就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关费用。闯停车场起落杆犯的行为,就是闯岗逃费的行为,是违法法律规定的,严重的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无人值守停车场逃费的处理方法有:
1、把逃费的车辆信息登记到逃费名单系统里面,下次在无人值守停车场道闸前,逃费名单系统就会显示;
2、跟交警反映,逃费车辆的信息就会上传到违章管理平台,车辆在年检就一定要处理完违章才能完成年检;
3、让交警查询该车辆的车主信息,并且发短信提醒车主缴纳停车费。
停车场跟车出来逃费的后果
1、如果在离开停车场时跟车出来,没有缴纳应该缴的停车费用,将会使车辆处在一个欠费状态,因为停车收费员一般都会有相关记录,如果车辆没有交费,肯定会记录下来。虽然不会影响个人诚信,一次两次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多次这样做就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车辆不能进入该停车场停放,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没有交费的话,可以在下次来停车场时补交即可。
2、如果停车场的人将逃费车辆信息于交警反映的话,车量信息也会上传到违章管理平台,需要处理以后才能完成年检,交警查到车主信息以后,还会对车主发送信息,提醒车主缴纳停车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