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的政治以及法律环境
12月14日,中国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对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一***涉及了三家企业:阿里投资、阅文集团和蜂巢网络。上述三家企业,由于违反了《反垄断法》,被市场监管总局顶格处罚,分别处以了人民币50万元的罚款。阿里投资是阿里旗下进行投资并购的主要实体,阅文集团隶属腾讯旗下,而丰巢网络则是顺丰的关联公司。三家企业都在各自领域有着很大的影响力,交易涉及百货零售、影视制作及发行、快递投递服务等。此消息一出,阿里巴巴、腾讯控股和顺丰控股三家公司股票出现跳水,跌幅均超过3%。
就在上周的政治局会议上,刚刚给中国反垄断的大趋势定了调。关于上周政治局会议的分析,可以参考我上一篇文章,里面有详细的分析。在会议中,关于反垄断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强化反垄断和防治资本的无序扩张。
”按照以往的经验,字数越少,事情越大。如果把最近发生的事情关联起来,就可以看出,从一开始,官媒和金融监管,从侧面否定了马云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的诉求,接着蚂蚁在IPO前夕被突然叫停,接着酝酿出台《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再到政治局会议强调“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的无序扩张”。这一系列事件,似乎都在释放出强烈的信号,国内一些网络巨头的苦日子要来了,但实际情况真实这样吗?
回到此次对三家企业的处罚,具体情况如下。一是阿里投资收购银泰商业股权案。2014年3月至2017年6月,阿里投资先后三次合计收购银泰商业73.79%的股权,成为其控股大股东。2018年2月,阿里投资持股比例继续提高。二是腾讯控股子公司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股权案。2018年8月,阅文集团与新丽传媒签署收购协议,收购新丽传媒100%的股权,并于2个月后完成交割。三是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递股权案。2020年5月,丰巢以换股方式获得中邮智递100%股权,当月完成交割。
三起收购案,看起来像是商业同业收购,实际上就是对行业资源的进一步控制,在防止资源外流的同时提升竞争力。从市场监督总局的调查来看,三起案件的事实清楚,三家公司都通过收购获得了实际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且参与集中的经营者营业额明显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在集中实施前,均未依法进行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另外,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正在依法审查虎牙与斗鱼合并等经营者集中案。
今年10月,腾讯成功促成虎牙与斗鱼合并,两个 游戏 直播平台合计占领了全国大部分的 游戏 直播市场。依靠腾讯的 游戏 版权资源,直播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十分明显。按照目前的趋势,斗鱼和虎牙的合并,可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这些案例中的收购者,都是和目前行业上一手遮天的行业巨头相关联。最近几年,各行业的巨头们也在疯狂扩张自己的商业帝国版图,不断进行同行收购,这成为了他们快速在行业内形成垄断地位的方式。收购的确是大公司快速拓展业务的方法之一,但这也是最容易伤害市场,并且触及反垄断法。
今年深陷反垄断风波的全球四大互联网巨头,苹果、脸书、谷歌和亚马逊也是因为疯狂并购,最终被美国发起反垄断调查和诉讼。与之相比,我们对于巨头的处罚都太过轻松,阿里、阅文和顺丰此次的处罚仅为50万,这无疑是九牛一毛,但根据现行的《反垄断法》中第48条规定,50万已经是顶格处罚了。也有人指出,对于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的,除了罚款50万外,可以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根据《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经过调查认定被调查的经营者未依法申报而实施集中的,可以对被调查的经营者处50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被调查的经营者采取以下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包括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资产、限期转让营业及其他必要措施。因此,恢复原状才是杀手锏,对于这些巨头才有威慑作用。50万的处罚最多叫做罚酒,而且最多算罚一杯菠萝啤。当然,市场监管总局也做出回应,此次处罚主要考虑了两方面,一是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如果让被罚企业恢复到集中前状态,会对企业发展和经济运行产生较大影响,调查显示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必要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状态。二是投资并购是互联网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上述三家企业在行业内影响力大、投资并购交易多,且拥有专业的法律团队,应当熟悉经营者集中的申报制度,但未能主动申报,影响较为恶劣,因此在法律固定范围内予以顶格处罚,希望达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当然,这种说法大家仁者见仁吧。
皮哥看来,反垄断的意义不在于一定要反对行业内形成巨头或占优势地位,而是要防止企业通过收购来控制产业的上下游,从而绑架消费者,让消费者没有选择权,对于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的企业,能够形成技术壁垒的,他们理应享受一段时间的市场红利,因为他们给消费者提供了更为优质的产品或服务,而对于没有创新,仅靠资本砸钱抢占市场份额的企业,则应该成为众矢之的。我国的反垄断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真正保护产业,保护消费者需要政府从法律和监管层面真实发力,从处罚力度上加大,从判断依据上从严,这样才能让真正依靠技术突破和产业创新的企业看到曙光,也让消费者不再成为这些互联网巨头的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