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签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吗

如果是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受胁迫签订了补偿协议,要尽可能地去搜集、保存相关的证据。如果有被逼签的风险,事先做好准备,注意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来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一、被迫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1、有效。但是可以申请撤销。一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被迫签的合同该怎么办

1、所谓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只有“合意”才能称之为“合同”。但光有了形式上的“同意”是不行的,还必须是发自当事人内心的真实意思才可以。

2、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在签订合同时受到了威胁或者欺诈和诱骗,则就能证明他签订合同不是出于真实的意思。对此,法律当然要赋予他一定的救济的权利和途径。

3、在受到威胁时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之后有撤销的权利。合同一旦撤销,就不存在了。又回到了签订合同前的状态。三、胁迫他人签订协议犯法吗

1、胁迫他人签订协议是犯法的,被胁迫签的协议是无效的。当协议在欺诈、恐吓、威胁的情况下签订,这样的协议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正当构成要件,所以这就是违法的,协议也会随之无效。

2、可以提供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无效。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并非都是当然无效的,要认定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无效,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

(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

3、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方认可合同的,合同有效;受损害方不认可合同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合同,使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