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是哪个部门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是自然资源部,它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拟订和贯彻、执行关于土地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主管全国土地的调查、统计、登记和发证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全国土地征用和划拨工作,负责需要国务院批准的征、拨用地的审查、报批。

调查研究,解决土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各地、各部门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机构设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都设置了土地管理局,在基层,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