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务问题.

一、首先要明确乙和你、甲是什么关系。个人认为,如果没有其它协议,而仅仅以店的名义写给乙的欠条,那么乙和你们的关系应该是债权债务的关系,而不是合伙的关系。

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伙对外的债务,应当由合伙人***同承担。因此,由于是你在店期间对外所欠的债务,你也有义务偿还这笔债务。至于你和甲具体怎么偿还人,这由你和甲具体协商,或按你们的投资比例分摊。

三、对于你的第一个问题,乙有起诉你们的权利,但法院能不能支持他,则要看具体的证据。从你所述来看,你们没有就货物抵债签订协议,如果进入了诉讼,对你们来说还是比较危险的。目前乙只是主张6000元的差价,并不是7万元。所以我建议,你们可以在协商的时候,做一个笔录,双方签字。不管能不能就6000元达成协议,但起码可以确定货物抵债的事实,进入诉讼,乙方就主张7万元就不会得到支持。

四、对于第二个问题,乙可以这样起诉。

五、被告是由原告来选择的,他可以选你或者甲,也可以你和甲一起。但从乙的角度来说,选择你和甲做***同被告是比较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