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和全国总工会的职能分别是?
总工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一、主要职责 市总工会是在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下的我市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市总工会是全市总工会和各市级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省总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全市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议确定的方针和作出的决议,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三)围绕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工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委、政府,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协助各县(市、区)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党委(党组)管理县(市、区)一级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监察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国劳模和省劳模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市的全国和全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市劳模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市“五一”表彰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八)负责发展同外地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和交流合作工作。
(九)承担省总工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总工会机关设置6个职能部(室):
(一)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负责文秘、档案、信息、统计、机要保密和职工信访工作;负责综合反映全市工会工作和职工队伍的重要情况与动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参与和指导涉及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执法监督。参与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劳动争议调处和推进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指导和承担工会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市总工会法律顾问工作。
推动基层建立和完善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指导和推动地方和行业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编制2名(含离退休工作人员编制1名),科级职数1名。
(二)组织部
负责指导全市工会组织建设和会籍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县(市、区)、市级产业工会领导班子。负责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全国、全省“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民政部的职责:1、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2、 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3、 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4、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5、 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6、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7、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