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单位不给 不去工作会有什么后果吗?
1、签了劳动合同,应当给员工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去工作,等于合同没有履行。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不存在违约金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签了劳动合同,应当给员工一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去工作,等于合同没有履行。一般不会有什么后果,不存在违约金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