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如何规定
问题一:用工试用期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近年来,随着合肥快速发展,
社会保险日显重要,工作量大幅度增加,为此,市人社局率先在全省实现参保证明自助打印,让参保单位和个人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统一了证明样式。
答:市医保中心委托徽商银行通过黄山借记卡代发医保报销款。如果您本人首次领款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指定银行领卡;如果您委托人代领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到指定银行领卡。领款地址是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蒙城路91号)。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二:劳动法试用期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问题三:法律关于试用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简单易懂,你自己对照吧!
问题四:关于公司试用期的规定 1、国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只有时间长度限制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一般来讲,试用期按劳动合同签订当天或次日起计,你所遇公司不成文的规定办法,可能是为了便于劳动管理,采取了总体上“四舍五入”的办法,应该说没有违背劳动合同法。最好争取上旬进公司。
问题五:关于试用期的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问题六:国家规定试用期几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问题七:员工试用期一般有多久,法律对于试用期有何规定? 李先奇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员工试用期一般有多久,法律对于试用期有何规定的问题。一、试用期一般有多久?《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法律对于试用期有些什么规定?(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以上为您介绍的就是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希望您能满意。
问题八:试用期如何界定? 试用期是整个合同期的一部分,不能有单独存在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为转正后的员工,待遇相应增加。
也就是说合同期一般包括两个阶段,从上班第一天起,先是一段时间的试用期(通常是1-6个月,三年以上的合同才可以有3个月以上的试用期)。后面是转正后的阶段。有的单位招了人,先让人工作一段时间,什么都不说,比如几天,个把月,然后再给人签合同,合同期的第一天即试用期的第一天,本来应该从真正上班的第一天开始,但这些单位往往是从签合同的现在时间开始,再往后规定试用期,和什么时候转正。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规定,入职一个月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自第二个的工资开始,每月双倍支付给劳动者。合同在一个月内签合法。超过是补签,补签的合同,其试用期的第一天也就是合同期的第一天,也就是劳动者上班的第一天。而绝不是单位单方面重新想出来的时间。
2012年3月1日进公司,合同的开始日期和试用期开始日期是同一天,即2012年3月1日。合同为一年的合同,那么试用期最多是到2012年4月30日止(不能超过两个月)。试用期内如果没有表现不合格,那么自5月1日起就属于转正的时间了。合同到2013年的2月28日到期。单位在3月31日和你签合同,是在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签的,也还合法,但合同的试用期和合同期是违法的,不能从4月1日到2013年3月31日。
如果在2013年3月1日―4月30日之间,被单位考核达不到要求辞退,这个只要证据确实,那么单位有权力这么做,而且不给补偿金。这是合法的。如果在5月26日被辞退,理所当然是除了结清工资之外,还要给半个月补偿金的。辞退员工,本人不同意,一定要单位拿出合理的证据或者理由来。不然完全可以提起仲裁以保护劳动者的权利。
问题九:关于试用期和实习期的规定 实习期是针对未毕业的学生而言,试用期是针对劳动者而言,两者不是一个概念。
如果公司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是可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的。你在毕业前是学生,不具备劳动者身份,因此那个实习期跟试用期不能混为一谈。当然,像你这种情况,如果已经对公司有一定了解,可以独立工作了,一般企业就不再约定试用期了。建议跟公司领导沟通一下,了解约定试用期的原因,领导对你有什么期望,工作上有哪些不足,应该在哪些方面努力。如果公司坚持试用期,也没什么,试用期内如果你觉得公司岗位不合适,也可以提出辞职的。此外,试用期你已经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社保公积金公司应该为你缴纳了。
问题十:劳动法对试用期间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1、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如果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视为没有试用期,工资应当按照转正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