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制后原有在编人员怎么办

事业单位改制后原有在编人员的解决方法如下:

1、保留原有人员。改制后,原有在编人员应当被保留,继续在事业单位中工作,不会因改制而失业。原有人员可以继续享受原有的薪资、福利和保险待遇等;

2、转隶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在改制后,如果原有人员所在的事业单位被取消,可以根据需要转隶其他事业单位或机构。这种情况下,原有人员的待遇和权益应当得到保障,转隶后的工作岗位和工作条件应当与原有单位相当或更好;

3、考虑职业转型。改制后,如果原有人员所在的职位被取消,可以考虑进行职业转型。这种情况下,原有人员可以参加相关的职业培训和进修,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适应市场需求。

事业单位改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充分论证:事业单位改制前需要充分论证,包括改制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等方面的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2、拟定改制方案:在论证基础上,制定事业单位改制方案,包括改制的方式、目标、内容、流程、时间表等,方案需要经过组织审批;

3、保障职工利益:事业单位改制需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职工的工作岗位、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保障;

4、资产处置:事业单位改制后需要对原有的资产进行处置,包括房产、设备、资金等方面的处置,并按照规定做好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5、管理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改制后需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综上所述,在事业单位改制后,对于原有人员的处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且应当注重人性化和公正性,确保原有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需要加强与原有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尽可能地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

法律依据: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第十七条

对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原事业编制内人员,本人申请并经转制单位批准,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