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重判无罪,错判入狱究竟该如何赔偿?
我们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新闻,这次张玉环案也不例外,就个人估计大概是500万左右的补偿。
国家其实是有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按照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张玉环获得国家赔偿的金额为9778天*346.75元/天=3390521.5元。
那我们来参照一下最近的一个河南投毒杀人案中的吴春红,蒙冤入狱15年后,改判无罪,国家赔偿262万。(15年?365天?346.75=1,898,456.25元)我们按照这个比例来算的话额外加了28%的精神补偿以及相关补偿。对于张玉环时间更为久,我们按照30%来算,3,390,521.5?0.7=4,843,602.1428571元。所以就个人猜测的话,500万左右的样子,但是再多的补偿和救济也弥补不了这个案件的误判与错判,对这个家庭和对当事人的伤害。
8月4日,备受关注的江西张玉环杀人再审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采纳检方建议,改判张玉环无罪。对于张玉环出狱后是否可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辩护人之一尚满庆律师表示,在法律程序中一旦取得了无罪判决书,就可以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申请流程不超过半年。该案中具体的赔偿还要等到张玉环本人出狱后依据他的个人意愿决定是否申请以及其他要求。尚满庆表示,将帮助申请约700万国家赔偿。
几十年前,那时的刑侦手段和技术都没有现在发达,我们翻一翻在逃人员的记录,其中不乏一些七八十年代犯过刑事案件在逃嫌疑人,我们国家也在不断加强重大刑事案件的证据链的逻辑和推理,相信这样的冤假错案会越来越少,蒙冤入狱的人也能够获得自己该有的清白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