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和国交通部令

(2004年第8号)

《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18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经废止的8件交通规章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部长 张春贤

          二00四年七月十五日

^^交通部关于废止8件交通规章的决定

现决定废止下列8件交通规章:

号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联合发布部

委的意见1

交通部、

国家经委

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86)交公路

字1013号

1986年12月29日

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

同意废止2

交通部

道路商品汽车发送管理

办法(试行)交公路发[

1997]75号1997年2月13日

3

交通部

招收培训农村外派船员

暂行规定交人劳发[

1993]143号1993年2月18日

4

交通部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

办法交通部令

2000年第7号2000年8月28日

5

交通部

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

交通部令2000

年第6号2000年8月28日

6

交通部

交通部水运、工程船舶

报废管理办法(80)交水运

字1028号1980年5月14日

7

交通部

交通部水运、工程船舶

封存管理办法(80)交水运

字1552号1980年7月24日

8

交通部

利用国外贷款港口项目

设备采购实施管理办法交基发[1995]

1142号199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