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条例管理办法

保安条例管理办法

一、保安人员守则

1、保安人员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素质,树立从事保安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保安人员。

2、保安人员必须坚持学校“安全第一、优质服务、遵守合同、信誉至上的服务宗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各项保安任务,切实保障学校安全。

3、保安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4、保安人员应遵守国嘉公益服务社和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侵犯来访人员和学生利益。严禁利用职权索取馈赠,徇私舞弊,不准包庇犯罪分子。

5、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应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必须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执勤要坚持原则、分清是非、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来访人员。

6、保安人员在执勤时间内不准擅离职守、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不准在执勤是看报、不准下棋打牌、不准长时会客、不准喝酒、不准瞌睡。

7、保安人员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保安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2、非法搜身或者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及财物;

3、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4、不得私自为他人或者单位提供保安、追索各类债务或者解决劳务纠纷;

5、辱骂、殴打他人或者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保安人员执勤要求

1、严守国家法律,信守公司宗旨,认真履行合同,确保客户安全。

2、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检查验证,做好四防工作,严防责任事故。

3、认真坚守岗位,仔细巡逻守护,忠于本职工作,倡导无私奉献。

4、坚决服从命令,听从上级指挥,严格保密纪律,严守各项秘密。

5、坚持文明值勤,严禁打骂侮辱,不讲脏话粗话,注意仪表仪容。

6、统一服装标志,规范值勤标准,注意卫生习惯,保持环境整洁。

7、讲究廉洁奉公,严禁吃拿卡要,加强规范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三、门卫人员岗位职责

为了更好地配合学校抓好以法治校,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建和谐校园,根据学校的总体部署,结合保安培训的具体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服从管理,互帮互助,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2、人员按照培训要求,要严于律己,着装整洁,佩带整齐,文明值勤,搞好门卫内外卫生,做到整齐划一,树立良好的门卫形象。

3、工作责任心,上班时间不准吸烟、喝酒、看报、嬉笑打闹、会客闲谈,工作中做到文明用语,有问必答。

4、人员要坚持请假制度,要按级请假,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调班,不得无故擅离职守。

5、执行外来车辆、人员、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把好门卫关。

6、人员要热忱、和气,做好来访人员登记验证手续,问清来访人员意图,并联系被访者,经被访者许可,来访者方可入校,出校时凭被访者签署的出门证出门。熄灯后,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

7、学校作息制度,负责早晚教室开、关灯和开启、关闭铁门工作。停电时负责上下课打铃;学生考试时要按规定时间打铃;节假日负责邮件、报纸的接领工作。

8、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学生在课间外出,一律凭班主任签字的制式请假条,进校门一律出示学生有效证件;晚自修后,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出;熄灯后,学生要登记后方可入校。

9、值班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管理巡查工作,要不定时在校园内巡视,发现情况及时向值班老师报告并配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