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坑淹死人谁负责

农村水坑淹死人由挖水坑的人负责。

例子:2012年4月,杨一夫妇在耕地上挖了一个长、宽约3米×4米,深约2.5米的水坑想用以蓄水浇地,殊不知却淹死人,为此导致了兄弟间的一场纠纷。杨二以杨一夫妇所挖水坑未设置任何安全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导致其女杨小二掉入水坑溺水身亡为由,要求杨一夫妇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杨二之女杨小二不慎掉入杨一夫妇所挖的水坑中溺水身亡,杨二作为法定监护人,没有很好的尽到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对其女儿的死亡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即承担70%的民事责任。

杨一夫妇在耕地上挖坑蓄水浇地,由于该水坑坡度较陡,周围无护栏,亦未设置警示标志,属危险设施,未尽到注意义务,对杨小二之死亦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即承担30%的民事责任。

防止溺水的方法

想要预防溺水,应该远离水,加强对学龄前儿童的管理、加强儿童健康教育、避免独自外出游泳。溺水指的是人淹没于水或其他液体中,水或淤泥等物堵塞呼吸道引起窒息、缺氧,使机体处于危急状态。如果想要预防溺水,首先要远离水,避免在水边追逐玩闹,以免失足跌入水中。其次,需要加强学龄前儿童的管理,减少儿童淹溺死亡的发生。

家长和老师都需要加强儿童的安全教育,在春夏季节让儿童少去河塘游泳,避免去不熟悉的河中游泳,避免独自外出游泳。如果家中有老人,尤其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老人,应该加强照管,避免老人独自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