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和雇用的区别
一、雇佣和雇用的区别
1、雇佣关系会存在上下级管理的情形,而劳务关系只是平等主体以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关系。雇用关系是指受雇用人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用人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用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依约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承包和雇佣的区别?
1、两者责任归责原则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和替代责任=而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和合同责任。
⒉两者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佣的根本目的在于给付劳务,以劳务本身为合同标的 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在于交付劳动成果为目的,重在有形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揽人交付的特定的工作成果是承揽合同的标的。
3、两者劳务给付的从属性不同,雇佣关系的劳务给付具有从属性 而承揽关系中的劳务给付不具有从属性。
4、两者劳务专届性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一经雇主选定,非经雇主同意不能由第三人代替劳务 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工作不属主要的部分交由第三人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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