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为什么说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律完善的典范

唐律集封建法律之大成,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在中国及东南亚法制史上具有深远影响。

在中国法制史上,唐律居于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无论是立法思想、原则、篇章体例还是法律内容(五刑、十恶、八议、刑法适用原则等),都承袭了以往各代立法的成果,是前朝立法之集大成者,同时又有所发展和创新,使唐律溶封建法典之***性与自身发展完善之特性与一体,以“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著称于世,成为完备的封建法律形态。唐律不仅对唐代政治经济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且直接影响了后代中国封建法制的发展,成为后世封建立法的典范。

唐律正是以其严谨的结构,简明的文字,精确的注疏,完备的内容,而被后世各朝奉为修法立制的楷模,沿用不废。五代各国立法基本上取法于唐;宋朝法制也“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元代“参照唐宋之制”,修订《至元新格》;明初制律主张“宜尊唐旧”,明太祖曾令臣下“日进二十条(唐律)”逐一讲解,作为修订明律的重要参考;在“详译明律”基础上制定的大清律,“所载律条与唐律大同者四百一十有奇”,“与唐律合者,亦什居三四”。唐律对后世封建法制的影响,与此可知。

唐朝作为强大的封建帝国,曾是亚洲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先进的文化包括法律被来往于长安的外国商人、僧侣、留学生传播四方,使唐律对古代东、南亚等国也产生了重大影响,成为东南亚各国封建立法的渊源。

唐律对国内外封建礼法的广泛影响,不仅表明其特有的典型价值,而且证明它是世界封建社会中最辉煌的一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