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传票后需要走什么程序
收到传票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从法院处获得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收到法院传票先核实,再签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签收传票后第一时间向法院了解案情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还要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材料,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如果自己上手操作困难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综合案子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在举证期限内搜集证据用以抗辩对方的诉求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建议使用安全的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寄送凭证。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庭应诉。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收到传票后可以撤诉吗
收到传票后可以撤诉,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对于民事案件原告收到开庭传票后是可以撤回起诉的。对于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