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侦查措施和实务性侦查措施的区别

形式和实施程序上不同。

1、法定侦查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由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的强制性侦查手段,包括搜查、抓捕、拘留、逮捕、审讯、侦查监视、取保候审和羁押等措施。

2、实务性侦查措施则是指除了法定侦查措施以外,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在侦查活动中,灵活运用的侦查手段,包括询问、调查取证、追踪、蹲点、跟踪、监听、搜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