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人民政府的一改进三服务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打造服务型的基层党组织,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改进三服务”(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企业)活动。现将《关于开展“一改进三服务”活动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结合即将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各级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各地各部门要主动按照“改”的要求,提升服务意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以及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做到在改进工作作风中提升服务水平,在深化服务中增强宗旨意识,在狠抓落实中提高工作效能。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要适时开展督查;县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监督执行中央和省市县规定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及时制定督查问责办法,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改进工作作风服务群众
1、扎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要求,根据上级部署安排,认真谋划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使干部在活动开展中得到锻炼、让群众从活动开展中得到实惠。
2、持续抓好“1+1结亲”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党员和群众“1+1结亲”工作的实施办法》(东发〔2012〕4号),以持续开展“1+1结亲”为抓手,形成联系群众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五个一”的工作要求,把党员群众“1+1结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各项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加强舆论引导,注重成果运用,把干部结亲工作落实情况包括《结亲工作记录簿》记录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考察必查材料。
3、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在县委组织部设立“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在县人大、县政协相关内设机构分别增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处,注重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地位特殊、联系广泛的优势,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绿色通道”,掌握和了解“两代表一委员”所代表的选区和联系界别广大群众的意见、想法。每季度召开一次“两代表一委员”社情民意座谈会,由县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召集人,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相关负责同志和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听取“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和建议,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报送县委、县政府,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解决落实。
4、扩大社情民意征集渠道。进一步发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中国·肥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作用,公开县委书记、县长电子邮箱。对群众留言和反映事项,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办跟踪督办,并及时反馈结果。进一步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作用,从离退休干部、党外人士、社会进步人士及企业、群团组织中选聘一批政风行风及社情民意监督员,由县委、县政府发放聘书。监督员定期深入各地尤其是具有行政执法和公***管理职能的单位,听取、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促进部门及公务人员转变职能、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5、整合扶贫济困各类资源。成立由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的扶贫济困工作领导组,在县民政局设立领导组办公室,将分散在组织、民政、工会、妇联、团县委、残联、工商联等单位的扶贫济困资金及社会爱心人士捐助资金进行整合,由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及时救助。使用时由领导组公开评议、专人审批,避免出现多头管理、资源分散、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杜绝人情救助、重复救助、随意救助,将扶贫济困资源及时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分配给最困难的群众,体现社会公平正义,赢得广大群众拥护。
6、全面加强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室建设。健全完善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体系,严格实行首接、首问负责制并承诺限时办结,依法依规代理群众信访事项和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拓展为民服务范围,结合美好乡村“11+4”基本公***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增加邮政、金融、农资等服务项目。探索建立“为民服务村企一体”工作机制,通过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村干部薪酬和养老保险标准,为村级组织服务群众注入新的活力。
7、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按照“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准则,健全志愿者注册和管理机制,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坚持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便民化、有形化、阵地化、常态化,积极组织开展义务劳动、助学助困、公***服务等贴近民生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志愿者服务队成员以“一助一”、“多助一”形式,结对帮扶特困孤寡老人、病人及残疾人和特困学生,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弘扬社会公德,体现人文关怀。
8、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和肥东好人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乡镇道德模范”、“村级道德模范”和肥东好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精神,引导广大群众“学模范、讲道德、做好人”。加强对典型事迹和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肥东好人,建立健全“好人有好报”机制,努力营造“学身边模范、树道德新风”良好风气。
二、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基层
9、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县委常委会每年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性和重点问题,在上、下半年各开展1次以上的集体调研。县级负责同志每年至少确定1个重点课题开展调研。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20天。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撰写1—2篇调研报告,其他县级负责同志、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县委提交1篇以上调研报告。
10、严格执行走访制度。进一步深化“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每年蹲点乡镇、村(居、社区)不少于12天,每次蹲点走访5户以上企业或农家等。严格走访纪律,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随行人员限定3人以下,其他县级负责同志随行人员限定2人以下,车辆不超过1台;陪同人员仅限相关乡镇、开发园区和村(居、社区)与解决具体问题有关的同志,人数不超过2人。不得以日常工作检查、现场办公、项目调度等代替走访。县级负责同志走访一般不安排新闻报道。县直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深入基层、走进乡村。
11、不断提高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联系乡镇工作实效。坚持和完善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联系乡镇工作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工作的决策部署,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调研、走访活动,每月深入联系点1-2次,出席和列席联系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向基层宣讲中央和省市县的各项政策,帮基层结合实际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规划和举措,为基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基层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在全县进行总结和推广。探索建立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联系乡镇责任捆绑机制,乡镇每年年终向县委、县政府报送联系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帮助解决问题具体内容的总结报告(分别报至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目标办)。结合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给予联系县级负责同志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应奖惩。
12、持续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建。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结对联系一个村级党组织,每年开展***上党课、***同座谈、***同培训、***创先进活动3次以上。***建单位整合资金、技术、人才、市场优势和农村资源条件,每年确定1-2个项目,多途径帮助结对村增强“造血”功能;帮助结对村党组织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推动城乡党组织活动场所双向开放。深化“80后”驻村党建指导员作用,组织开展扶贫、扶困、扶技活动,每年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活动不少于2次;每年为结对村办1-2件实事、好事。
13、严格落实包案息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和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带案下访以及包案包点等制度。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联系乡镇、开发园区、村(居、社区)信访案件化解情况的汇报,认真解决在调研、走访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开展“周六大接访”活动。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按照分管、分工工作责任包保信访案件,深入实地,帮助协调解决重点信访案件。
14、全面提升机关行政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简文件简报的规定,优化提升电子政务平台功能,除密件外,各类文件、简报、信息原则上通过政务平台传送,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切实减少会议数量,每月第一个完整周为“无会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改进形式,提高实效。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不安排乡镇、开发园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严格控制部门到基层召开全县性会议。精简和规范各类检查评比考核表彰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调研、走访或会议活动不安排就餐或者仅安排工作简餐。严格执行省纪委“十条禁令”和“禁酒令”。
15、继续开展民主考评活动。进一步完善考评方案,扩大考评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强化日常检查,增加暗访频次,进一步加大治庸治懒治散治奢力度,以服务基层项目是否落实、服务是否到位、效果是否明显、基层是否满意等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载体,丰富测评形式。加强考评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有关奖惩规定。
16、以重基层、凭实绩为导向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继续面向基层做好科级领导岗位公选和县直机关工作人员遴选工作。完善乡镇和县直单位双向交流机制,将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优秀干部交流到县直单位工作,选拔县直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挂职、任职。注重培养、选拔乡村优秀年轻干部。结合全省选派干部工作,每两年下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任村级党组织第一书记。试点推行村级党组织书记职业化管理。
三、改进工作作风服务企业
17、坚持和完善包联企业(项目)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与商会、协会及非公企业负责人联系制度,每年召开一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以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和重点乡镇、开发园区、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体,以全县所有企业(项目)为对象,以规上企业和重大项目为重点,实行包联企业制。建立“1+X+1”包联机制,即1名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企业项目所在地乡镇(开发园区)主要负责人“点对点”包联1个企业(项目)。重点做到包联“4个50户”,即包联50户规上工业企业、50户商贸物流企业、5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个签约或在建项目。负责包联的县四大班子负责同志每年至少深入包联企业(项目)6次,乡镇、开发园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深入包联企业(项目)1次,并保持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常性联系。包联的主要任务是服务企业生产、服务项目建设、帮助解决问题,不得干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增加企业负担。县经委负责牵头拟定具体包联名单,建立包联考评奖惩机制,奖惩结果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或相关专题会议上通报。
18、建立完善“工商联直通车”机制。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建立工商联专报制度,及时收集整理非公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和***性问题、工商联系统的重要调研成果、非公经济人士的重大情况反映和合理建议,形成快速高效的工商联遴选反映、领导批示、部门办理、督查反馈工作机制,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不断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
19、扎实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方式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摸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明确服务项目、明晰窗口办理权限,严格落实“首席代表制”、“AB岗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提高即办率,杜绝“两头”办件,实行一次性办结。建立窗口单位主要负责人“坐班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周确保一天在窗口领衔值班。探索在肥东经济开发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安徽合肥商贸物流开发区设立行政服务分中心,负责项目的归集和代理,做到服务窗口前移。
20、完善涉企公***政策发布平台。由县经委牵头,在“中国·肥东”门户网站开通“涉企公***政策网上发布台”,组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县直涉企服务单位主要科室负责人“政企互动QQ群”。县直涉企服务单位要确定专人,及时搜集整理国家和省市县及上级业务部门最新出台的涉企公***政策,及时发送到“涉企公***政策网上发布台”和“政企互动QQ群”。对企业在网上提出的政策咨询类问题,要及时回复。同时,县直涉企服务单位还要通过举办政策解读会、入企宣传、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把国家和省市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最新政策送进企业,指导企业掌握和用好用活相关政策。
21、加强对企业的金融服务。将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从5000万元增资至1亿元,探索实行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努力缓解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和城乡创业者融资难。鼓励金融企业增设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支持肥东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商业银行。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大型银企对接活动,加强政银企互动。进一步修改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产品创新,扩大县内放贷,为县内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
22、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工商联等相关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企业人才引进培育的专项政策,力求政策有创新、有突破,务实管用。建立企业人才信息库,全面掌握企业现有人才状况。严格拔尖人才的选拔程序,把好拔尖人才的入口关,评选拔尖人才要进一步向企业倾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不少于县拔尖人才总量的50%。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现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有重点地选送一批企业经营管理者到高等院校深造,到省内外学习、考察、培训,到大型国企、上级涉企服务部门进行挂职锻炼、跟班学习。设立企业技改、科研创新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23、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制定出台企业用工财政补贴政策。对高等学校和中职学校组织当年毕业生在县内企业就业达到一定比例,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由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在县内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用工证明或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一定职业介绍补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给予一定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的,给予一定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相应补贴。
24、建立企业疑难问题集中会商办结机制。由县委专职副书记牵头,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召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座谈会、网络平台征集等形式,广泛收集整理企业在开工、建设、发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以及久拖未决的历史遗留问题,每季度进行一次会商,对企业反映集中的***性问题,整理报送县委、县政府研究处理办法,对个性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解决,切实帮助企业扫清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障碍。
25、建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督办机制。县招商局要加强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多渠道收集整理兑现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收集整理的情况,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县委、县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县招商局具体承办,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招商引资各项优惠政策、招商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逐项对照检查,形成处理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逐项落实,维护政府信誉,增强政府公信力。(牵头责任单位:县招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房产局、县人防办等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开发园区)
26、完善帮扶企业的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度性帮扶企业具体办法。县直相关单位、公***服务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部门职责,研究制定行政审批、财税金融、技术创新、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开拓市场、纠风治乱、水电气公***服务及企业职工子女入学等具体措施。(牵头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直相关单位,公***服务单位)
27、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建立涉企检查报告审批登记制度和涉重点企业检查网上备案制度。禁止无审核收费、罚款,禁止粗暴执法,禁止选择性执法。(牵头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纠风办,县直各行政执法单位)
28、建立企业投诉举报快查快处机制。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纠风办具体落实,开通企业投诉热线电话、在线网络投诉平台,并做到每月一次电话访问、两月一次深入企业、半年一次问卷调查、一年一次集中座谈,对涉企部门和公***服务行业在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庸懒散、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人和事,依据《肥东县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责办法》,严肃查处、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