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终审制的简介

在中国建国初期,曾在部分地区实行三审终审制,这对及时减少和纠正许多二审错案,产生了积极的效果和作用,后来为了提高办案效率,改变因滥用三审制所给当事人带来的诉累,又改为二审终审制。但随着中国加入WTO,各类新的法律关系将不断涌现,如何积极做好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法律体系与WTO的法律规则相互接轨和融合,已引起学术界和司法界的高度重视。中国的二审终审制已存在一些自身难以克服的弊端,有改造的必要,需要结合英美法系国家和台湾地区实行的三审终审制来预防和纠正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