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法律定义
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是0-18岁。《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给出的定义是:较幼小的未成年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的规定是0-18岁,医学界以0~14岁的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中国少先队的队员年龄在14岁以下,而***青团员的入团年龄为14岁以上。
一、在儿童保护方面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1、出生登记:在发展中国家,每年约5000万新生儿出生未经登记。
2、童工:除了家庭童工外,大约有2亿1800万年龄在5至17岁的儿童在外从事童工的劳动。其中1亿2600万在有害的工作环境下劳动。
3、童婚:在发展中国家,大约6500万年龄在20至24岁的妇女在18岁之前就已结婚或联姻,其中3000万生活在南亚。
4、拐卖儿童:据估计,每年有120万儿童被拐卖。
二、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儿童上网,但应注意以下事项,以免适得其反。
①注意自我保护:不要公开家里的电话、地址或学校的班级。有网上朋友邀请外出时,一定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并由父母陪同外出。不去不适宜儿童进入的经营性互联网上网场所(如网吧)等。
②重视隐私:上网时的密码、帐号不要随便使用,更不能留在电脑的有关资料中,上网查看电子邮件或其他个人信息后,要随手关闭浏览器。
③健康上网:为了能够保证健康成长,不要浏览内容不健康的网页,不得浏览与年龄不相符的网页信息。另外上网时间不要过长。
三、细分可分为
1、婴儿:0到1岁
2、幼童:1到3岁
3、小童4到6岁
4、中童7到12岁
5、大童13到18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