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和检察官沟通不起诉

一、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1、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以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二、检察院不起诉后怎么处理

检察院不起诉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