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没有中文标签怎么处理
如果买到了没有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工商管理部门会对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销售方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根据我国《化妆品监管条例》的第12条规定,销售没有中文标识的化妆品行为予以以下处罚:
1.予以警告;
2.没收非法获得的财物;
3.没收违法所得;
4.处违法所得3到5倍罚款。
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进口化妆品在境内销售必须在产品销售包装的显著位置上贴有中文标识。中文标识内容明细应包括商品名称、商品成分明细列表、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商品的净含量、商品的原产地、商品的经销商、商品的进口商或代理商名称及地址。为了使消费者容易获取和辨认,化妆品的中文标识内容必须清晰。并且规定在中文标识贴上不得推荐商品疗效。如果在售的化妆品没有依照以上规定贴有中文标识,必须对此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进口化妆品的选购注意事项
首先,查看化妆品是否按照规定贴有中文标识,中文标识是否清晰,标识内容是否详细完整。
其次,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查询化妆品的标识内容和批文号是否和公示的信息一致。
最后,还可以让销售方提供进口货物检验证明,核对标识上的内容是否与证明书上备案的信息一致。
法律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
(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
(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
(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