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两艘渔船出海捕鱼被查获,被罚款10万元合不合理?
我认为合理,既然政府已经做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就一定要认真遵守,不要随便触及政府的相关法律,这样是一定要付出惨痛的代价的。虽然休渔期出海捕鱼被罚十万元但是这是杀鸡儆猴的警告,可能有些人会认为十万很贵但是我认为合理,用十万换去渔民们的遵守是合理的。
其实十万就是个数字,说到底对违禁渔船进行扣留罚款是一种形式,具体罚款多少钱就需要看看多大的数字会给渔民一种震慑力,说到底休渔期捕鱼就是一种违背法律并且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政府为了保护海洋资源规定五月到八月定期休渔就是为了海洋资源能够良性循环,能够让人们祖祖辈辈吃上丰盛的海鲜,但是就是有人不按规矩来,偏偏要去伤害那些小鱼苗导致还没有长大的小鱼就被不回来最后扔掉,这种残忍并且没有考虑后果的行为是必须要受到惩罚的。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10万已经足够了,要给渔民留一点生存的余地,但是又不能罚太少因为太少起不到任何作用,违法就要查出不然不成方圆,休渔期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在休渔期以外的时间提供给消费者更丰盛种类更全面的海鲜,所以休渔是必要的。有了规定就要遵守,如果偏要不走寻常路那么抓到算他倒霉,没有人硬逼着你去捕鱼,抓到你了只能算你的谁让你出海了,不出海不就没事了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所有的成果都是因为有了原因不然是绝对不会无缘无故受惩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