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办身份证在苏州什么地方
外来人口办身份证在苏州什么地方
如果是江苏籍户口,可以在苏州各区行政中心或派出所办理。如果是外省户口,目前暂时不能在苏州办理。
2015年11月,公安部已部署江苏与安徽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中。届时第二代身份证的合格相片可异地上传到当地公安部门,在当地派出所可查获申办人的相片,申办人员只需在《数码照相回执单》及《委托书》上如实填写资料寄回家,委托家人拿上户口本去派出所办理,本人不必亲自回家办理。其它省市的在外人员也可以到各采集检测点来办理采集检测烧录光碟,填写《委托书》一并寄回家,让被委托人去派出所办理。
据悉,到2017年7月,全国各地将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身份证遗失补办可以在全国任何一个派出所办理。
东莞外来人口办临时身份证在什么地方不可以:东莞不是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十大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
1,临时身份证能否异地申请领取,本身也存在争议;
3,当事人应回户籍地的派出所,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及符合要求的照片后,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不能单独领取)
《中华人民***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外来人口可以在当地办身份证吗一,是否可以,应区分如下情况:
1,如果当事人目前所在的城市,是属于开通了异地补办身份证业务的试点城市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就近补办;
2,否则,当事人应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
4,当事人具体可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并按对方的提示办理。
二,身份证异地补办:
1,2015年11月份,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2,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
3,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黄埔有办理外来人口身份证过期的地方吗现在部分地区可以异地补办,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
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2016年起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自行开通异地受理(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地已于2016年开始实施本省异地办理身份证),并将于2017年7月实现全国异地受理,公民只需要持户口本或居住证即可前往办理。
外来人口能申办临时身份证吗朋友是福州的,可以办,你不是福州的,就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身份证要本人到场才能办,因为要照相,同时,要带户口本。
户警能扣留外来人口身份证吗?
居民的身份证不可以随便扣押,但是并不是说不能扣押。
以下是法律出处:
《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苏州外来人口在哪里能办理身份证啊 吴中区的符合条件的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异地受理点办理,但因各地执行进度不一样,具体需要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外来人口可以在当地补办身份证吗如果居住地开通异地办理身份证业务的才可以在居住地申领身份证,否则只能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现在有些地方可以。
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为什么要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哪些情况不予受理异地办理?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如何挂失申报?急需用证时怎么办?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背景、现实意义是什么?
答: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创新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意见,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惠及亿万群众改革举措的高度重视,彰显了全面深化改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目的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多,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此外,居民身份证挂失缺乏渠道,丢失、被盗的居民身份证容易被他人冒用。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就是改革现有执行机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当前居民身份证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便利,为居民身份证的社会应用创造更加安全的环境,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问:请介绍一下改革的思路和特点?
答:这项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适应时代发展、顺应群众期待”为切入点,围绕“办理经济便利、使用高效安全”这一核心要求,充分运用资讯化条件,改革执行机制,转变理念作风,让资料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群众享受高效的便民服务。
意见就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提出了一揽子改革措施,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减负。实施异地受理等制度后,只要符合政策条件,群众即便在异地,也可以轻松换领、补领身份证,就近挂失申报、就近上交捡拾的居民身份证、就近查询丢失居民身份证资讯等,大大减少了群众来回奔波。二是提效。异地受理等制度拓宽了公安机关便民服务的路径,提升了服务管理的效能。三是安全。为防止冒领、冒用身份证等问题发生,意见对异地受理制度明确了“规范证件制发程式”“严格身份资讯核验”和不予受理申请的情形,要求公安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及时提供挂失资讯核查服务,并对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作出了规定。
问:哪些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为什么作出这样的规定?
答:公民身份资讯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基础资讯,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由于异地受理改变了现行办理流程,为有效防止冒领、骗领居民身份证问题的发生,确保居民身份证资讯准确、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意见明确了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同时明确以下两种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资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资讯***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问: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如何挂失申报?急需用证时怎么办?
答:日常生活中,难免出现身份证不慎丢失等意外情况,为防止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流散社会,甚至被不法分子冒用,意见要求建立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今后,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资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资讯。
意见还明确,对因丢失、被盗或忘记携带居民身份证急需登机、乘火车、住旅馆人员,机场、火车站派出所和旅馆辖区派出所通过查询全国人口资讯系统核准身份,及时为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用于当次乘机、乘火车和入住旅馆。
问:什么时间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
答: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等制度,需要一个过程。由于我国人口多,各地情况不同,还涉及资讯系统升级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装备装置配置和人员技能培训等大量工作,必须整体设计、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确保安全可靠。
目前,公安部已确定了实施“三项制度”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考虑是分“三步走”:从今年7月开始到明年6月,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载入居民身份证挂失资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2016年7月到2017年6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逐步开展异地受理。2017年7月,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三项制度”。目前,10个试点省市已完成有关系统升级,正按照公安部要求,抓紧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试点方案,进一步做好系统对接和资讯流转,全流程、全环节地开展一对一试点工作。
问:为什么强调严格落实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的核查责任?
答:严格用证部门的核查责任,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为此,意见明确,各社会用证部门和单位在为持证公民办理相关事务时,要认真核验证件真伪,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资讯,要依法予以保密;对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苏州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