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最终解释权归哪
法律主观:
从法律上来讲“最终解释权”到底归哪一方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合同中关于最终解释权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有关合同的解释由法律明确规定,明显违背法律规定的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这一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