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否可以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案件,本质也是民事案件,因此,适用一般民事案件关于代理人的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可以办理的。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可以作为民事案件代理人的,虽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能作为刑事案件的代理人,且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牵涉到刑事案件,但附带民事部分本质上还是属于民事案件,因此,基层法律工作者是可以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