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中国法律禁止宣扬纳粹吗

在我国使用纳粹标志、宣扬纳粹思想,情节轻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要受到如上行政处罚。

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以下构成要件判断:</B></B>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行为是煽动。这里的煽动,是指公开以语言、文字、图画或者其他方法,使群众激起或者产生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客体</B>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的客体是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这里的民族仇恨,是指基于民族的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等的不同而产生的民族之间相互敌对、仇恨的状况。民族歧视,是指按照民族成分划分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限制和侵犯民族的基本权利的现象。

使用纳粹标志、宣扬纳粹思想,如果情节严重可能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