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怎么办

1、离婚后女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孩子户口怎么办

离婚后孩子户口如下: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抚养权人所有;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孩子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